无障碍设备岂能制造障碍
■王庆峰
从2019年底开始,广州市陆续为市内多座过街天桥加装了电梯,以方便残障人士、腿脚不便的老年人和推婴儿车的家长上桥过街。这本是服务市民、方便群众的好事,但据媒体报道,无障碍电梯建成以来,备受群众吐槽,有人直言“无障碍电梯有障碍”。
“无障碍电梯有障碍”,笔者曾有深刻的体验。去年,笔者注意到东风东路福今路天桥设置了无障碍电梯,对我们这种“带娃党”来说,显然要忍不住跃跃一试了。但不料,这种电梯设计和普通电梯完全不一样,只能从外开门以及推拉闸门进入,轿厢内也只有“1”“2”两个楼层按钮,按动后没有反应,想出来却发现门已锁住。按动应急按钮,没有任何回应。电梯内没有空调,呼吸相当不畅,最终我们求助了外部力量,才顺利“出逃”。
这次看了有关部门的回应,原来该设备全称是“无障碍升降机平台”,因为东风东路地下情况过于复杂,无法为电梯挖基,才选择了加装升降机平台。相关部门还解释了其操作原理,笔者看得似懂非懂,似乎略有所悟,但真要自己去尝试一番,短期内恐怕也没这个勇气了。据报道,电梯设计方将出台补救措施,张贴所谓图文操作教程,并增加联系电话,但这不足以打消市民疑虑:本是方便市民的无障碍设施,为何要花这么大的学习成本呢?
尽管相关部门声称“安全性、可行性经过了专家论证”,但从许多市民的遭遇来看,其缺乏的恰恰是“可行性”。说到底,无障碍设施的存在目的是消除障碍、提供便利,而不是制造障碍、产生麻烦。所谓便利,最基本的要求是简洁高效。形似电梯的升降机平台,就好比盲道改成“十八弯”,普通人尚且感到为难,那些单独出行的老人、残疾人又该怎么办?
由此不免要追问,如此糟糕的无障碍设施,是如何立项、上马并通过验收的?无障碍升降机平台的实效如何,邀请普通市民来体验下便一目了然。市民们真的很想知道,之前到底有没有建立公共决策听证程序?如果对公共设施只是“拍脑袋”闭门造车,那就难免成为“障碍物”。
当前,广州已经出现“区域性老龄化”,相关部门能充分关注到特殊群体的需求,值得点个赞。但关注到不等于照顾到,一些无障碍设施反而为市民制造障碍,说明我们的社会治理还有待精细化。相关部门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想一想问题出在哪里,力行整改、举一反三,在公共设施方面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必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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