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严打出售、贩卖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行为 3个月抓获犯罪嫌疑人3200余名

深圳特区报 2021-01-20 06:22

深圳特区报广州1月19日电(见习记者 李竹 通讯员 区靖雯 张毅涛)2020年12月,一支名为“猎诈”的突击队蹲守在广州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及惠州惠阳等地,经过缜密的侦查,突击队确认诈骗窝点,并于12月8日、22至25日、28日先后3次雷霆出击,最终捣毁15个电诈窝点,案值共计1580万元。这是广州警方在落实公安部“断卡”行动、打击涉电诈“两卡”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出售、贩卖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简称“两卡”)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2020年9月7日,广州被确定为全国“断卡”行动唯一试点单位。行动3个月以来,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3200多名,核破案件1800多宗。

平均每天消化60条线索,侦破15宗关联案件

严打“两卡”为什么选择广州作为唯一试点?19日记者走进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潘国良告诉记者,这得益于广州的警务改革。“买卖银行卡和电话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核心环节,因此,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早在2008年就成立了打击电诈的专项部门。去年2月底成立"猎诈突击队",建立了"上午核、下午推""当夜核、翌日打"的线索快速核查快速打击机制。”

基于强有力的措施,广州开展“断卡”行动的效果和战果均走在全国前列。截至目前,广州共核查线索7000多条,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3200多名,摧毁作案团伙40多个,核破案件1800多宗,协调银行、运营商处置4万张银行卡,关停160万张电话卡,对开设涉案银行账户和涉案电话卡的1600多人实施了惩戒措施,并将2.8万名开办“两卡”可疑人员列入管控黑名单。

“自9月以来,我们平均每天消化60条线索,带回31人协助调查,侦破关联的电诈案件15宗。”潘国良说,在持续的打击下,2020年12月以来,广州新开涉案银行卡不到百张,比行动前降幅近9成,已超过10天每日增幅为零,实现了断崖式下降。

以兼职为幌子进行诈骗

“随着"断卡"行动的深入,打击犯罪的难度也逐渐增大。” 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猎诈突击队副队长冯金宇向记者介绍,一些非法买卖手机卡团伙开始与境外诈骗组织勾结。这些境外组织以兼职为幌子,以每天500-1000元的高薪向内地招募社会人员,并给他们配备GOIP设备,该设备可供上百张手机SIM卡同时运作,相当于一座“移动基站”。境外诈骗分子通过远程操控拨号,而兼职人员则负责在当地收集黑卡,架设、调试、管理GOIP设备。

与非法买卖手机卡相同,贩卖银行卡的团伙在贴吧、QQ群等社交平台,以兼职为由招募社会人员,骗取他们以自己真实的身份来穗开卡,以300-600元不等的价格大量收购含银行卡、U盾、电话卡、身份证的“四件套”。

“非法开办"两卡"的主要是大学生、农民等群体。”潘国良表示,大学生涉世未深,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受犯罪分子蛊惑蒙蔽,买卖“两卡”意图“捞快钱”;而个别农民由于受教育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加入到开卡卖卡队伍中。

出租、出售“两卡”属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12月16日,《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发布,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将根据相关文件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新开户等惩戒措施。

对此,广州市公安局提醒,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市民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做到不出租、出借、出售相关工具。

二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三是一旦发现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的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好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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