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1〕7号

广州日报 2021-01-20 04:02

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建设地块用地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绿地用地,并按照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与广州市海珠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该地块城市道路、绿地用地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盖下站场的保护及上盖工程的设计与建设、安全保障、交通疏导、施工组织、物业管理等签订建设管理合作协议,竞得人逾期未签订协议的,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土地出让合同。

3.竞得人在报审设计方案前,应按照《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会同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竞得人在动工建设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同意。

4.地块出让后的权属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对盖上和盖下的建筑使用和设备设施维护。

5.竞得人须配建赤沙车辆段日常盖板(含盖板土建、屋面工程、防水工程、上盖坡道),盖板工程用地面积17.95万平方米,设计概算总额人民币278,722万元,并将验收合格后的盖板工程移交给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若最终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后的初步设计概算总额低于人民币278,722万元,竞得人须将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后的初步设计概算总额与人民币278,722万元的差价退回广州市财政;若最终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后的初步设计概算总额高于人民币278,722万元,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后的初步设计概算总额与人民币278,722万元的差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竞得人须就配建工程的平面布局及设计方案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同意。若竞得人就配建工程委托建设的,须征得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同意。

7.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3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8.竞买人须具有10年以上地铁线网建设、运营、管理经验。

9.地块中用地面积1212平方米的公交首末站需按有关规定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市公交集团(市交通站场中心)。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竞买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执行。

三、成交原则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价格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1193974万元,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政府性房源(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可参与竞配建政府性房源,竞价阶梯为450平方米(以不动产登记建筑面积为准,不少于5套),参与竞配建政府性房源的竞买人报出配建面积最大者为竞得人。政府性房源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管理中心或其指定单位。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竞配建政府性房源建筑面积75600平方米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竞配建政府性房源建筑面积75600平方米的竞买人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8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8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8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19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2月19日10时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报价和竞价环节也可通过微信绑定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后进行,具体详见《土地竞价移动端操作手册》。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1年3月5日17时前予以确认。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当日与我局签订《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我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http://ghzyj.gz.gov.cn)。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3908154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车先生、蒋先生,联系电话:(020)28866180、28866047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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