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帮刷谣言帖一网络“水军”获刑半年 法官提醒:不信谣不传谣 自觉构建文明和谐网络环境
此前备受关注的“母亲造谣女儿遭体罚吐血”案又有新进展,记者近日从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获悉,继造谣母亲刘某以及背后推手马某均被判处刑罚后,负责炒作的网络“水军”陈某也因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据了解,陈某经营的网络平台有偿承接点赞、转发、评论和增粉等服务。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通讯员云法宣
事发缘由:网络雇“水军”炒作女儿遭体罚吐血
2019年12月,刘某认为其女儿在学校受到体罚,先后在班级微信群、朋友圈及微信签名处发布诅咒、辱骂、威胁老师的言论及图片。2020年3月28日,刘某通过新浪微博持续编造其女儿被老师体罚及被老师索要照顾费等虚假信息。同年5月30日,刘某发布微博称其女儿被班主任体罚致吐血,并上传伪造的带血的衣服、鞋子等照片。同时,为进行炒作,提高网络关注度,刘某向马某支付760元购买增粉、点赞及转发等服务,后马某将该业务转包给一非法网络平台,致该微博被转发140万余次,“广州一小学体罚哮喘儿童至吐血抢救”话题冲上微博热搜,被网友阅读5.4亿次,讨论19.6万次。
2020年11月20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涉事母亲刘某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随后,马某也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法院查明,马某在收到刘某支付的760元服务费后,将该业务转包给陈某经营的“七点社区自助下单”网站,该网站可通过付费,购买在各类社交平台账号的点赞数、转发数和粉丝数等服务。
据陈某供述:“我们公司主要是做涨粉、转发、点赞和评论的,客户自己通过网站下单,网站自动接单。所以我并不认识客户,也不知道微博的内容,对后来微博热搜的出现也很意外。我愿意接受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陈某犯罪后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案件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陈某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经办法官指出,法律保护合法的言论自由,但不保护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言论,侮辱、诽谤等都是法律所禁止的,在网络空间亦然。借助网络舆论的力量表达合理诉求,本身没有问题,但是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不煽动舆论、不夸大其词、不泄露隐私的底线。理性的围观和发声,是对社会不公的矫正。真正需要警惕的,是那些枉顾事实真相,枉顾道德与法律界限,公然越过红线的“网络噪音”。
网络求助应遵循基本的规则和底线,应确保事实的真实准确,不能为达成一己之私,就恶意编造、夸大事实,甚至是雇请人员进行网络炒作,误导公众认知。本案中,家长刘某不仅通过微博发布虚假的信息,还雇请马某进行网络炒作,致该条微博被大量转发,微博热搜更是被数亿网友阅读,严重扰乱公共社会秩序,因此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权,但同时也规定了公民的自由应是在法律框架之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的一言一行都应严守法律红线,规范行使权利。对于未经核实的消息,要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静待权威媒体或官方发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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