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娃娃”再现,“消”字号监管问题亟待解决

南方都市报 2021-01-16 06:17

短评

“大头娃娃”一事再起风波。近日,云南一名女婴母亲投诉其女儿疑因使用广州一厂家生产的“戒之馆婴亲霜”后,脸部出现肿大、多毛、发育迟缓等症状。1月12日,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目前,涉事产品已送检,但检测结果还需要等待。

虽然涉事产品还在送检过程中,是否添加激素或其他违法物质抑或有其他质量问题,都有待调查。实际上,涉事产品与婴儿的症状是否有直接因果关系,举证较为艰难,但“戒之馆婴亲霜”与此前疑似导致“大头娃娃”事件的江苏抑菌霜一样,都属于“消”字号的护肤品,这为“消”字号产品暗藏隐患又添一个例证。

所谓“消”字号产品,即消毒卫生用品,是不具有疗效的。然而,对于面霜类产品而言,相较于由国家药监部门审批并需明确标注所有成分辅料管理严格的“妆”字号,由地方卫生部门审批无须列明所有成分、门槛低且只需备案监管相对松散的“消”字号,自然成为无良商家钻空子的最佳选择。以此前江苏涉嫌导致“大头娃娃”的问题产品为例,在“消”字号产品的备案审批环节,国家规定的检验项目不包含被检出的激素成分氯倍他索丙酸脂,况且,企业备案环节也只需要自行寻找认证机构邮寄样本,再将结果提供给地方卫监部门,难怪当地回复这款产品备案审批环节均无问题。

然而,类似的“消”字号产品符合标准,却很可能通过虚假宣传对消费者及婴幼儿产生严重危害,比其本身就没法通过审批或是“三无”产品还要可怕,对消费者的迷惑性也要大很多。

近年来,母婴市场火爆,部分无良商家以低门槛的“消”字号过审后,在包装上未标明有药效,却在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和口头宣传中以各种话术诱导暗示消费者其中具有疗效甚至是神奇疗效(若产品含有激素反而见效快,只是存在毒副作用及适用对象,类似产品未作说明),消费者很容易被误导。

如果要让消费者分清辨明“消”字号或“妆”字号产品后购买才能保证基本的安全,不仅不合理,更不负责任,是一种不应该存在的苛求。“消”字号产品出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此次问题的严重性亦必须迫使有关部门正视其中的监管漏洞。

此次涉事产品“戒之馆婴亲霜”已在其旗舰店中下架,而店铺首页公告给出的理由是“因近期对‘消字号’产品负面舆论巨大,接省卫生部门停止销售消字号膏霜产品、行业整顿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下架本店消字号产品进行配合”。说明有关部门已意识到“消”字号产品所藏的隐患。

但下架现有“消”字号产品显然并不足够,堵上这一监管漏洞才能根除隐患。对此,有业内人士建议,应提高“消”字号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亦有观点指出,可将幼儿抑菌霜等产品纳入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审批和监管。具体采取什么措施、如何保证有效性,还需有关部门给出方案。但重要的是,各方都必须行动起来,实现有效监管,而不是任由其保持现状甚至对现有问题视而不见,继续多头监管。

“大头娃娃”事件一再出现,显现出的问题也并非个例,而是“消”字号产品背后的制度性问题。无论是通过立法提高“消”字号产品的标准门槛,还是并口管理,有关部门都应当提高治理效能,拿出具体可行的方法来,主动为消费者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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