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谣言三方获刑”的警示意义

潮州日报 2021-01-13 18:23

苑广阔

2020年5月,一则“家长称女儿遭班主任体罚后吐血”的消息在网络热传,引起外界广泛关注,后经证实是家长刘某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以达到迫使学校开除涉事老师、索要赔偿等目的。1月11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文披露称,在此案中,造谣的家长刘某、背后利用网络散布谣言的幕后推手马某及平台经营者陈某均已被判刑。(1月11日澎湃新闻)

此事经媒体报道以后,曾经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而牵涉其中的学校和当事老师,也承受了巨大的社会压力。随着警方介入,事件发生“反转”,当初捏造事实、编造虚假信息的家长刘某,最终被法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而帮助刘某发布谣言、扩大影响的刘某和平台经营者马某,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罪名同样是涉嫌寻衅滋事罪。

一则谣言,最终导致三方获刑,背后的教训足够深刻。作为孩子家长的刘某,仅仅因为和老师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发生了矛盾和纠纷,就煞费苦心编造谣言对老师进行污蔑,乃至于为了扩大影响,施加压力,不惜通过网络“水军”花钱购买“增粉“点赞”及“转发”等服务提高网络关注度,最终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其实已经超过了刘某的控制能力,完全是害人害己。先不说她自己被判刑,而且随着事情越闹越大,势必会对她孩子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以及身心的健康成长带来很大的影响。

在生活中遇到任何事情都应该理性对待,通过正当的、合理的途径和渠道去寻求解决的办法,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在网络谣言上,甚至为了达到自己的不良企图不惜铤而走险,最终必然会摔大跟头。刘某的教训,是对所有网络造谣者的一种警醒。

事后,网络“水军”和平台经营者也同样获刑,也同样具有警示意义。现在一些人,利用自己掌握的电脑网络技术或者是资源,依靠在网络上帮人炒作、删帖、平事谋利,这完全就是一种玩火行径,出事只是迟早的事情。该案件中马某从家长刘某处收钱提供增粉、点赞及转发等服务后,又将该业务转包给陈某经营的网络平台,该平台通过提供在各类社交平台账号的点赞数、转发数和粉丝数等服务谋利,三人最终合谋把一则谣言弄得举国皆知,也为此付出了应有的法律代价。

不管是制造和传播网络谣言,还是通过网络黑产谋利,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一则谣言,三方获刑的背后,值得引起我们所有人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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