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优化离婚登记预约服务 “冷静期”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无须预约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马泽望 通讯员 廖培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全面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有关规定,广州市已经做好各项措施,确保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措施无缝衔接、顺利实施。
在深入优化婚姻登记预约服务方面,广州继续做好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服务,优化离婚登记预约服务。离婚登记申请由当事人自行预约。男女双方计划预约离婚登记申请的,可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系统”,点击“离婚登记申请预约”填写相应资料,即可完成预约。
男女任何一方在“冷静期”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无需再预约,条件、材料齐备的,即到即办。男女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仍决定办理离婚登记的,按照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预约时间办理;如无法按照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预约时间办理的,应先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系统”,自行取消原预约信息,再点击“离婚登记预约”录入相关信息预约其他日期,也可以致电办理电话预约,改期办理。
按照“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系统”服务规则,当事人预约婚姻登记后,如无法到场办理应至少提前2个以上(含2个)自然日取消预约;没按照预约时间到场办理且未及时取消的,视为爽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的撤销婚姻申请。
此外,广州会引入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建立工作机制,依托区婚姻登记处建立“家庭驿站”,整合民政、司法、工青妇等职能部门及群团组织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会力量,采取“社工+”家庭辅导方式,设置疏导、调解、小组活动三间辅导室,建立一站式、多元化、人性化的婚姻家庭服务机制。
在延伸服务内涵方面,邀请婚姻家庭咨询专家开设讲座,解读经营幸福婚姻密码;开展婚姻“慢递”服务,新人邮寄明信片到未来提醒对方结婚时的承诺;为新人提供“婚姻年检”服务,协助双方及时调整状态获取优质亲密关系,为婚姻家庭幸福传经送宝。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驻点与进社区相结合、科普教育与个案服务相结合的“三结合”方式,发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链接家庭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纽带作用,全面持续开展婚前情感咨询、婚姻危机、离婚求助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减少冲动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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