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险!40平方米出租屋内堆满报废燃气瓶广州南沙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宗不安全储存瓶装燃气行为案件

羊城晚报 2020-12-25 13:10

羊城晚报讯记者梁怿韬,通讯员贺宁、李启东、罗子群报道:24日,记者从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局基层执法队伍近期在辖区范围,查处一宗不安全储存瓶装燃气行为案件,部分涉案人员已移交派出所处理。该局提醒市民,切勿购买不安全的燃气。

据悉,被查处的储存瓶装燃气场所,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红岭社区红发路一处出租屋。12月22日上午,街道两名综合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将一批瓶装燃气从货车上搬运到一辆三轮车后厢,并用布遮挡装卸过程。执法人员持续跟踪男子至一处出租屋,要求其接受检查。男子则马上潜入出租屋并锁上门,拒绝执法人员检查。

随后,执法人员联系辖区派出所和具有资质的燃气企业协助,找到出租屋的屋主。当屋主打开出租屋房门时,执法人员发现,约40平方米的屋内藏有5公斤、15公斤、50公斤等三种不同规格的燃气瓶65个。连同男子遗留在室外的燃气瓶,一共71个。

执法人员表示,该出租屋屋内霉味扑鼻,墙面地面污渍斑斑,灰尘垃圾随处可见,作为燃气瓶储存场所未见消防灭火器材静电设施防漏报警装置。根据燃气企业人员对气瓶的“扫码”结果,这些气瓶均为过期报废瓶。执法人员将查获的气瓶交燃气企业协助处理,对不安全储存瓶装燃气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将涉案当事人移交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市民,购买燃气要注意防范安全隐患,切勿购买不安全的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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