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法院巧用ODR平台解民忧

增城日报 2020-12-16 09:54

本报讯 (记者黄婧琪 通讯员闫眉宇 潘玉翠 方银川)近年来,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区法院着力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创设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一体化处理的“增法模式”、聘请特邀律师调解员、利用法院ODR平台进行线上调解等一系列举措,将矛盾纠纷高效率化解于诉前。今年以来,区法院通过ODR平台,在当事人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化解了多起纠纷,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ODR(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是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简称。该平台提供在线分流、在线推送案件、在线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电子文书送达等10余项服务和解纷流程监控、解纷数据分析等近10项管理功能,平台数据与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时对接。平台信息全程留痕,视频调解过程通过语音识别转换功能自动生成调解笔录,对于调解结果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在线司法确认。增城法院在广州法院ODR平台共有调解员85名。这样的在线解纷方式,不仅方便异地当事人参与纠纷化解,还可充分利用调解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的碎片化时间,既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2019年11月10日10时45分,刘某驾驶小轿车行驶时遇行人潘某横过道路,小轿车右侧车头与潘某右腿发生碰撞,造成潘某受伤,后鉴定为十级伤残。经交警认定,刘某负全责。而小轿车的所有人为唐某,该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5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潘某于2020年7月30日向增城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由于本案案情简单,且责任明确,适合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立案人员向申请人说明诉前调解结案不仅不收取诉讼费用,更能缩短诉讼流程,减少诉累。当事人经过权衡,同意进行调解。案件由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经过初步审查后,通过ODR平台分配给特邀律师调解员,调解员在线上查看案件基本信息后,预约双方当事人于第二天进行线上调解。调解当天,特邀律师调解员与当事人同时登陆ODR平台,打开视频与语音功能进行线上远程调解,仅仅半个小时,双方便达成调解协议,并线上签署调解笔录及申请司法确认。保险公司同意在10月17日前一次性支付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合计14万元给潘某,该款项已在9月24日付清。

2019年9月10日6时许,阮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追尾碰撞同向在前由冯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致其受伤。经交警认定,当事人阮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冯某无责任。由于伤情严重,保险公司为伤者垫付医疗费228000元。2020年8月31日,冯某向增城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本案先行调解。

在调解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于当事人冯某伤情较重不便行动,且双方代理人年底开庭较多,调解员安排通过ODR平台进行调解。最终,保险公司同意在2020年11月27日前一次性向冯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1372000元。至此,本案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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