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一凉茶店涉嫌添加化学药品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责

信息时报 2020-12-08 01:07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穗市监)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办曝光了两起食品安全问题典型案例。

凉茶店凉茶中检出化学药品成分

案例一为姚某某凉茶店涉嫌在经营的食品中添加药品案。经查,当事人在番禺区凉茶铺自行制售凉茶,虽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齐备,但在其制售的“7号肠胃湿热茶”中检出了化学药品成分,涉嫌违法犯罪。广东省生物工程研究所抽查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命名为“7号肠胃湿热茶”的“凉茶”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具有解热镇痛作用;长期服用可能引起肝脏损害)。当事人对在“凉茶”中添加上述西药的行为供认不讳,但辩称添加药品成分功效好,少数消费者购买、服用前知情,属于“行业默契”。

当事人在食品凉茶中添加药品“对乙酰氨基酚”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所规制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火锅店回收“老油”再供给客人涮食

案例二为X记火锅店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售食品案。经查,当事人后厨卫生管理不规范,多名员工无法提供健康证,从今年4月开始,为节省成本,将客人食用过的旧火锅底食物残渣过滤,回收“老油”,并将“老油”加入熬制火锅汤料红油,再次供给客人涮食。虽然当事人辩称在制作火锅时使用“老油”是重庆火锅传统做法,但将他人食用过的油脂反复使用,既违人情、又反科学,严重违背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不利于疫情防护,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当事人提取回收“老油”作为食品原料制售“火锅”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中相关规定,也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所规制的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考虑到当事人在全球性公共卫生事件新冠疫情防护期间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海珠区市场监管局作出从重处罚决定:没收牛油2桶,没收违法所得3981元,处罚款15万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将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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