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违章扣押车辆公告

信息时报 2020-12-08 00:51

一、以下车辆因涉及道路运输违章行为已被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扣押。其驾驶人、所有人和管理人均未按规定期限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处理。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当事人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扣押的车辆依据相关的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置。

二、请以下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件、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及扣押文书到广园中路338号二楼接受处理。联系电话:020-86010063。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8日

(备注:本公告从首次发布之日起经过3个月,截止至2021年3月8日)

新闻推荐

打造时尚之都,广州凭什么?

这里有庞大的时尚产业支撑,这里有亮眼的时尚消费,这里集聚了全国四分之三国货美妆品牌……■采写:新快报记...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