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救命通道 请保持“生命通道”畅通

增城日报 2020-12-04 09:36

根据《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穗安〔2020〕2号)以及《广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增城区正在全面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整治行动。

消防通道的设置主要是为了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在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得到及时救援。消防车通道畅通是消防车通行的基本保证,能够为消防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赢得宝贵时间。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因此绝不能占用、堵塞。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消防安全职责。

2.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3.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进入公共场所时,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以便于发生火灾时能够紧急逃生。疏散通道内不能堆放易燃可燃杂物和自行车等物品,防止堵塞疏散通道。

6.发现火灾时,要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从最近疏散通道和出口逃生;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得以任何借口封闭出口、阻拦逃生。

消防通道被堵,直接影响到人员疏散和急救车辆进入,严重阻碍救援。区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消防通道是安全通道、救命通道,切勿占用、堵塞、封闭!

(黄婧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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