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年试点商业补充健康险“穗岁康”本市医保参保人不限年龄、不限既往症均可自愿参保
[摘要]本市医保参保人不限年龄、不限既往症均可自愿参保
南都讯 记者冯芸清 实习生梁思华 11月27日,广州市发布《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试点的通告》,明确表示广州市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开展“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试点。
同日上午,广州“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试点项目新闻发布会(2020年总第230场)举行。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邓佑满表示,“穗岁康”是广州市政府唯一支持的商业补充健康保险,该试点将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开展投保收费、2021年1月1日正式开始待遇核付。
邓佑满表示,当前,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沉淀数额较大,个人账户“多病者保障不足,健康者资金闲置”的问题逐步显现,未能充分发挥其统筹共济保障健康的功能。而普通的商业保险对既往患病史、年龄等因素有较多限制,且保费高,参保群众惠及面小,特别是已患病及年老的人员难以得到保障。
为解决已有限制与问题,“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的使用对象扩大至已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以及本市其他医疗保障的人员(含省、市、区分级管理的参保人员,本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单独管理的人员),不限投保年龄、不限既往症,均可按照自愿参保原则,选择参加“穗岁康”。
邓佑满还表示,对于港澳人士,只要参加了广州市的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就能够购买“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且赔付方式与广州市居民无任何区别。同时,即使之前未参加过广州社保,只要十二月开始参加,即可投保“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
据了解,选择参加“穗岁康”的参保人,按每年每人180元的标准投保缴费。将按照“保大病”的原则设定多个层次的补助待遇,在适当保障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基础上,重点保障医保目录范围外的合规医疗费用,同时对符合5种指定癌症的筛查费用给予补助。
对于起补线以上的规定范围内费用,“穗岁康”报销比例为50%-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超过235万元。其中,承保公司根据参保患者需求,在政府规定的待遇保障范围基础上,增设了部分待遇项目。同时,按规定足额缴纳保费的参保人员,在享受本市社会医疗保险或本市其他医疗保障待遇的基础上享受“穗岁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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