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多措并举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工作人员在市场检查
本报讯 (记者李妍)记者从区林业和园林局获悉,今年以来,为全面落实省、市、区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上级防控相关精神,切实加强野生动物的监管,增城区通过加强对辖区各类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全面调查全区以食用为目的合法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情况、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转型转产工作等方式进一步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一方面,区林业和园林局对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饲养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对无证照的养殖场依法查处,一旦发现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的,依法予以查扣;对市场、餐饮单位发现有经营野生动物的,一律没收野生动物;有行政许可的经营单位,若现场发现野生动物及制品,劝说其主动交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处理,没有行政许可的,则实行没收野生动物并依法立案查处。同时,该局持续按照“七个一律禁绝交易”要求,围绕陆生野生动物饲养场所、农贸市场、酒楼食肆、土特产店、酒庄、米酒铺等重点场所,强化监管巡查力度,整治经营秩序,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据统计,区林业和园林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571人次,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1765家次,市场2346个次,酒楼4383家次,土特产店、酒庄、米酒铺等店79家次。
另一方面,区林业和园林局以“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多途径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共印制禁食野生动物宣传海报8000多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10000多份,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全区各村、社、学校、农贸市场、酒楼饭店、重点林区派发、张贴宣传,并录制野生动物保护小录音,在农村小广播定期播放。
据了解,疫情发生以来,市民对野生动物的防范心理逐步提高,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工作压力骤增,特别是防疫期间接到大量市民通过热线、投诉举报等方式要求收容、驱赶家中野生动物的诉求件。增城区有关职能部门及时上门收容救助入屋扰民的蝙蝠等动物,宣传防护知识,打消市民的担心。据统计,全区共接到各类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诉求件144宗,涉及处理野生动物102只(条)。
此外,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文件的精神,区林业和园林局积极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转型转产工作。经工作人员调查,全区共有合法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15家,其中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13家;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2家。目前,全区15家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全部完成了动物处置及补偿工作,共处置竹鼠1539只、蛇类38898条、海狸鼠2298只、蓝孔雀869只,共落实补偿资金1571.06万元,并于7月31日,补偿资金全部补偿到各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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