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开展 垃圾分类工作评比活动
本报讯 (记者何秋玲)记者获悉,当前,增城区正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评比表彰活动,评选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中成绩突出,且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单位、家庭和个人,并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据介绍,今年增城区拟评选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单位100个,先进家庭200户,先进个人800人。先进单位、家庭、个人分别可获得2000元、1000元、500元奖励。11月10日前为申报初选阶段,由镇政府、街道办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家庭、个人进行申报。11月中下旬为审核公示阶段。12月上旬进行表彰奖励。
据了解,参加此次评比的单位是指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包括国家机关;家庭是指本市常住人口且有固定居所的城市和农村家庭;个人是指从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环卫工人、督导员等从业人员及志愿者等,不包括公务员。因违反《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被处以行政处罚措施的单位、家庭(成员)或个人,3年内不得参加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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