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遗失、声明、启事广州市正言有限公司

新快报 2020-11-02 08:52

寻物、公告

020-87568381

登报热线:

注销公告、开业公告

13802733392

(微信同步)

挂失声明、清算公告

遗失声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章健鞋店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440111600610019,执照编号:11911041930G,声明作废。

公告

(2020)粤01破266-1号

本院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物资总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市花都区物资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花都区物资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广州市花都区物资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0年11月25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座13楼1301室;负责人:王巍;联系人:裴坤;电话:020-2805902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州市花都区物资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12月1日上午9点30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51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遗失声明广州庆成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遗失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440100321051175U,法定代表人:李远玉,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开平市水口镇衣派服装店,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440783600481182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周娅遗失身份证,身份证号:430681198106160369,现声明旧身份证作废

遗失声明

广州邦东物流有限公司粤AP3886(黄色)车遗失道路运输证,证号:粤交运管穗字440100029352号。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恩恩母婴用品店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440106600802415,编号06913046102G,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何晓虹不慎将广东省司法厅2020年9月21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14420202011173646,执业证书流水号:11160187,现声明作废。

广州华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韶关市冯氏生态庄园有限公司合作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

韶关市冯氏生态庄园有限公司拟投资55000万元建设“广州华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韶关市冯氏生态庄园有限公司合作改扩建项目”,项目位于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奎塘村委姚屋村,新增年存栏量49700头,其中新增公猪650头,母猪24500头,仔猪24550头,年出栏仔猪491000头;改扩建后全厂年存栏量为50700头,其中公猪700头,母猪25000头,仔猪25000头,年出栏仔猪500000头。现将《广州华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韶关市冯氏生态庄园有限公司合作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并征求意见,详情请登录环评互联网论坛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eiabbs.net/thread-363194-1-1.html

公告

(2020)粤01破278-1号

本院根据广州潮庭精工餐饮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9月28日裁定受理广州潮庭精工餐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潮庭精工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王巍)。广州潮庭精工餐饮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0年11月27日前,向广州潮庭精工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座13楼1301室;负责人:王巍;联系人:裴坤;联系电话:020-2805902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州潮庭精工餐饮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州潮庭精工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年12月1日上午9点00分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十三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新闻推荐

电商争抢卖房能否成销售趋势?

财经动态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倪明)“五折买房”“最多折扣百万元”……今年“双11”,天猫、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