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因广东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粤发改投资函〔2018〕1920号),广东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字〔1998〕231号)和《关于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字〔1998〕231号)单位名称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19〕13124号),核准征用广州市白云区罗岗村的土地61541平方米(92.31亩)。为确保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坟墓需迁移。根据《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第15条,请各坟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限期二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广东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办理认领起葬手续,并将坟墓自行迁出。逾期无人认领的坟墓,用地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广东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
广州市殡葬管理处
2020年10月27日
(联系人:曾昭鹏,联系电话:020-36633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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