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检察公益诉讼持续推进,形成强大公益保护合力
近日,广州市各区就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建设、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整体质效做出了各种努力。在黄埔区上线一支3万人的公益志愿者队伍,深度参与公益诉讼线索提供、回访现场、参与听证、答疑解惑,以及公益诉讼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后,南沙区和白云区也行动起来,为广州的公益诉讼提质增效。
“南沙模式”主要由取证模式+特约检察官助理制度两部分组成。理解这一模式,可以从南沙区检察院所办理的“陈某某等人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中找到思路,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守护海洋”检察专项活动典型案例。其办理过程中有两个亮点,其一是探索刑事、民事“一站式”取证模式,制定《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证据清单》提供给公安机关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清单形式归纳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刑事侦查和民事调查的取证要点,这大大提升了司法效率;其二则是与专业机构合作建立一套非法捕捞水产品类案损害认定模型,出具了生态损害评估及补偿修复的年度意见,这将电捕鱼造成的水生生态损失认定的鉴定时长缩短、鉴定费用减少。
如果说,“守护海洋”是垂直细分领域的检察作为,那白云区面临的难题则更加日常化。白云区在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被确定为白云区登记文物保护单位的仁和里门楼内堆积了大量垃圾、杂物,导致该门楼环境恶劣、有一定程度的损坏,文物价值、消防安全均受到影响。这无疑是典型的“公地悲剧”,不属于某个个人的公共区域遭到了破坏。随后,白云区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对仁和里门楼内的垃圾及杂物进行清理,并采取措施对该文物进行保护。最终,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仁和里门楼得到了妥善的修复。
这一诉前建议解决“公地悲剧”案例是近些年公益诉讼领域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的体现。该理念的核心便是明确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虽分工不同,但工作目标、追求效果完全一致。白云区通过诉前建议解决杂物堆积的事例虽然不如前几年新鲜,但常态化之下,正是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逐渐落地的生动体现。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既有广阔舞台,也面临更大挑战,只有主动作为,多想新招,才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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