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三单位企业获“广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增城日报 2020-10-21 09:49

本报讯 (记者刘玉娴)10月16日,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广州市委礼堂召开,大会表彰了广州市2017-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增城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获“广州市文明单位”称号,新塘镇瓜岭村获“广州市文明村镇”称号,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刘艳媚获“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增城区积极落实中央、省、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和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力推进文明增城建设和发展。同时,加强统筹协调,注重开拓创新,持续深化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推动提升了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切实提高了市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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