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有序共治才能有效共享

信息时报 2020-09-27 01:01

珠江瞭望

为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即共享单车)管理,推进绿色出行,维护良好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广州市政府日前出台《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办法》共33条,对共享单车的发展定位、行政监管体制、停放秩序管理、用户行为规范、社会共建共治等内容作了全面规定。

不久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草拟了《广州市共享单车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分别明确了共享单车企业和用户的违规行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以及对应的惩戒机制。比如,违规停放、破坏、盗窃共享单车的用户拟被列入失信名单管理,失信企业则拟被限制参与运营配额投放。如此连续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表明广州正致力于共享单车在城市空间的有序高质发展。

此次出台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亮点颇多,比如,对共享单车实施总量控制、配额管理,企业更新车辆前需回收相应数量的旧车;企业违规投放车辆最高罚款5万;企业应及时平衡区域潮汐车辆供给;经营者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等等。这些相关规定,构成了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

不过,从制度搭建的整个管理体系来看,寻求多方共治共建并最终推动共享,或许才是这部共享单车管理办法的最大亮点。一方面,该管理办法在鼓励多方共治方面作了专门规定,比如鼓励行业自律,提升服务水平;鼓励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管理。另一方面,对行政监管、经营企业、用户行为等多方面的规制,也是共治共建的题中应有之义。

共享单车曾被舆论形容为“天当屋顶路当墙,整个城市是库房”。从新生事物的角度看,如何推动共享单车在城市可持续发展,考验着行政面对共享经济模式的治理能力。既然旨归在于共享,那么前提必须是共治共建,否则“共享”就会异变成单向度的“分享”。对于共享单车,唯有有序共治共建,才能实现有效共享。就此而言,广州出台的管理办法,切中了问题肯綮。

共治共建代表着相关各方要承担必要且明晰的责任义务。因此,在共享单车管理办法中,围绕企业运营作了诸多约束规定。某种程度上,这些仍显得不够,比如对“僵尸车”的清理,并未见到清晰的企业责任规定与相关罚则。“僵尸车”废弃街头,不只影响市容市貌,也是一种显性的资源浪费。企业违规投放车辆要重罚,疏于既有废弃车辆的管理,也应承担明确的责任。简而言之,就是行政监管、经营企业、用户等多方责任义务,要贯穿共享单车入市、运营、退出的全链条。

◎燕农 大学教师

新闻推荐

全国科普日掀起校园科普教育新热潮广州学生仔脑洞大开玩发明

广东实验中学附属天河学校的同学们在老师帮助下,重现了上世纪30年代中国第一座钢结构开合桥——海珠桥小朋友开心地把3D打...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