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益诉讼为盲道治“盲”

广州日报 2020-09-17 04:13

为关爱视障群体出行问题,守护残障人士群体利益,不让盲道成为摆设,近日,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率先开展“盲道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针对辖区内市政盲道现状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调查行动。这是广州市检察机关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全市首个新领域探索的案件。

近年来,盲道帮倒忙产生的问题常常引发广泛争议:150米的盲道被改成了“十八弯”,昆明市两位盲人行走300米盲道遇30多处障碍……越来越多的相关报道让更多人开始关注视障人士的生活,理解他们不同于一般人的出行体验。小小的树坑、电杆、车辆或是杂物,对于普通人而言或许可以轻而易举地避开,称不上障碍。但若是这些东西出现在盲道上,却可能成为视障人士难以战胜的大敌。不合理的设计,不负责的占用,都可能打击视障人士的出行勇气,给他们留下累累伤痕甚至可能危及其人身安全。

关注度的上升和理解程度的增进,都有助于推进视障群体出行问题的解决,但这种解决途径有赖于社会观念的转变,需要经年累月的积累。即便如此方为治根之本,远水亦难解近渴。对于视障人士而言,如果盲道的完善升级能够提早一天,他们就能早一天享受到便利的出行。如何有效地保障视障人士的出行,让盲道不只是个摆设,已然成为困扰各地的难题。以公益诉讼探索治理盲道的方式,不失为一个利民便民的有益尝试。

执诉讼之剑,利在强力高效。以公益诉讼治理盲道问题,较之举报、曝光等解决方案,其突出优势在于公共权力的参与能够高效有力地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譬如,此次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便牵头组成了针对辖区内市政盲道现状开展公益诉讼的专项调查行动组。通过指挥中心和调查小组的高效配合,实现市、区双平台联动,有效地打破了空间局限,畅通了交互传输渠道,有助于提高取证的有效性。运用诉讼手段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往往更为高效有力。

守公益之心,着眼持续长远。行政公益诉讼的设立初衷,就是为了保障公民权利及公共利益。不论视障人士人数多寡,也不管其反应是否激烈,其出行权益都应该得到更好保障,其出行面临的问题,都应该得到重视。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以公益之心对盲道问题的治理,是以检察职能推动社会治理的一种体现,也是捍卫公共利益的一种方式,更是提升社会运行效能的有效途径。从长远来看,这有利于盲道问题得到持续的关注和监督,也有助于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许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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