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拟推进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 每区3个街镇试点年底投入运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通讯员 廖培金) 广州市每个区选定3个街镇(含越秀区北京街)开展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示范试点,并确保2020年底前投入运营。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近日印发《广州市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行动计划》,拟推动每个街镇建设至少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功能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处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今后逐步按照规划要求补齐。
行动计划要求,将街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打造为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镇街应当设置至少1个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每处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今后逐步按照规划要求补齐。广州市每个区选定3个街镇(含越秀区北京街)开展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示范试点,并确保2020年底前投入运营。
广州市民政局表示,建设养老服务中心将全面放开市场,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建设和运营主体,培育一批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全面摸查、挖掘公有房产,整合利用社区内各种闲置、存量设施等可利用资源举办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根据行动计划,这些中心将为有需要的老年人重点是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和到户式综合养老服务,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日间托管、临时托养(喘息服务)、精神慰藉、安宁疗护、辅具租赁、家居改造、文化娱乐、紧急援助等等服务内容。
行动计划提出,在选址上将优先选址在常住人口规模较大、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社区,且交通便利、日照充足、通风良好、相对独立和便于老年人使用的位置,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应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危险品生产储运、垃圾站、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在二层及以上楼层设置的,应符合无障碍要求,其中新建的应设置无障碍电梯且至少1台为医用电梯;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建设应根据不同老年人群的特点和各项设施的功能要求合理布局,分区设置。休息区域宜与保健康复、娱乐用房和辅助用房作必要的分隔。
据介绍,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总床位数宜在10~2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数占比不低于80%,日间照料床位数占比不低于10%。除全托外的日间照料、餐饮服务等功能区域不少于200平方米。中心要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医生、护士、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家政服务员、心理咨询师、财务人员、工勤人员等;配备经验丰富的专职中心主任。中心将统一命名为“××区××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由区民政局编号管理,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全市统一标识。收费标准方面,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与中心运营机构在协议中约定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普惠性养老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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