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法院:专业耐心的调解让家庭找回爱与温暖

增城日报 2020-09-07 09:48

本报讯 (记者黄婧琪 通讯员吴毅湘 闫眉宇)近年来,区法院一直着力推动家事纠纷诉前调解机制建设。一方面,成立专门的家事纠纷调解室,聘请1名阅历丰富、擅长调解工作的陪审员担任家事纠纷专职调解员进行驻庭调解。同时,区法院针对增城地区城乡结合的地域特点,创设独具特色的“调解进村居”模式,在各村居组建了共计36人的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和心理疏导员队伍,成功化解了一大批家庭纠纷和矛盾。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区法院共审结家事案件1106件,其中调解成功420件。

近日区法院成功调解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生动地诠释了“和为贵、调为先、重修复”的审判理念。

妻子起诉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成分歧

阿雪和阿亮(均为化名)于2009年登记结婚,并在婚后生育了两个女儿。但看似幸福美满的家庭,实际上矛盾重重。阿雪称,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且人生观、价值观相差甚远,导致双方结婚后长期因家庭琐事争吵,阿亮的大男子主义观念、行为让阿雪深感自己及女儿成为附属品,失去独立人格。且阿亮对两女儿的生活、学习从来不闻不问,甚至经常打骂大女儿。

阿雪于2020年3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法院判决:阿雪与阿亮解除婚姻关系;两个女儿由阿雪抚养,阿亮向阿雪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了解到这一情况,区法院家事纠纷调解室主动介入,通过电话初步沟通,调解员了解到阿雪和阿亮对离婚无异议,但阿亮亦强烈要求两个女儿的抚养权,不需要对方支付抚养费。双方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各不相让。该案本应视为诉前调解不成功,作结案转程序处理,但调解员认为直接转诉讼审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该家庭存在的问题,于是组织双方前来当面调解。调解员对当事人进行了三次当面调解及电话回访,并申请心理疏导员介入,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并撤诉。

三次调解家庭重新找回爱

调解员通过初次调解,了解了夫妻双方的想法,让双方开诚布公地进行了交流,让大家认识到俩人之间缺少沟通且教育子女的观念不同。初次调解后,双方达成共识:先把女儿的心理健康放在首位,再考虑离婚与否。

第二次调解,调解员把阿亮与阿雪母女分别安排在不同的调解室,心理疏导员分别与阿亮、阿雪进行了交流。经过交流后,调解员、心理疏导员分别在夫妻相处、子女教育上指出了不当的地方,同时针对性地给予了建议。此次调解一方面是了解大女儿内心的想法,另一方面是继续与夫妻二人进行沟通。心理疏导员发现,阿亮比较真诚地想挽回婚姻,接下来将着重做阿雪的工作。

通过前两次的调解,阿雪已没有先前那样紧张,与阿亮沟通时语气平缓,大女儿也开始慢慢重新接受父亲的教育与关爱。

三次调解、七次心理疏导干预,产生了明显的效果,这个家庭慢慢地向好改变,重新找回了爱。经过调解员和心理疏导员等多方的努力,阿雪已于2020年6月28日向区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本案最终以和好撤诉结案。通过回访发现,阿雪的焦虑情绪已经得到缓解,阿亮也十分关爱妻儿,家庭成员之间也已经和睦相处,暖意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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