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吉山村保护发展规划征询意见 核心保护区新改扩建建筑高度不超9米

羊城地铁报 2020-09-02 04:02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杜娟)昨日,天河区吉山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开始征询意见公示,将36.47公顷具有传统风貌的建筑较为集中的旧村用地划入保护范围,新建、扩建建筑最高不能超过18米。

吉山村位于天河区珠吉街,东临黄埔,南有广园快速路、珠村南社,西面珠村北社,北望广州科学城。本次保护发展规划范围为吉山村具有传统风貌的建筑较为集中的旧村用地,南面以吉山村下街为边界,北面包括天河儿童公园,面积约为36.47公顷。

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三部分。其中,核心保护范围为沿吉山上街两侧,西至晋庆庙、东至三殿,包含文物建筑、具有传统风貌的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分布最集中的区域。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严格保护历史风貌和村落肌理、保护建筑及水塘等自然环境要素。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高度不得高于毗邻保护类建筑高度(且不得高于9米),坡屋顶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7米以下,屋顶坡度及形式参考传统风貌。

规划将吉山村沿吉山上街两侧传统村落街巷格局尚存的区域划为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29899平方米。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新建或扩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且不得超过毗邻的不可移动文物或传统风貌建筑及相应线索类建筑高度,同时应满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对其周边建筑高度的要求。

环境协调区范围北至天河儿童公园山体,南至吉山下街,即目前推测的吉山原旧村聚落范围及北部山体范围,面积为222216平方米。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应与自然、历史环境及相邻保护范围内的传统风貌相协调,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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