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一企业 违法排污被立案查处 目前涉事企业已停产,车间生产设备全部拆除

增城日报 2020-08-18 15:29

本报讯 (记者陈惠瑜 杜兰梅)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对中新镇乌石村一违法排污企业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下达罚款人民币38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8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和中新镇有关负责人到该企业进行“回头看”,跟踪督促其落实整改。目前,该企业已暂停生产,其粉碎车间的所有生产设备已拆除。

事件:污水经排洪渠排入西福河

7月22日22时许,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接到举报,称在中新镇西福河(乌石村段)发现有深黄色污水排出,怀疑附近有企业涉嫌偷排污水。接报后,该分局迅速联合中新镇环保所、水务办执法人员连夜前往现场调查,取水样监测,并就污水开展溯源排查。经查,确定污水是由附近的广州市科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出。

据了解,该企业主要从事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生产,7月22日晚,工人在进行添加剂(姜黄素)粉碎加工时,不慎将姜黄素散落至车间室外。随后工人用清水将地上部分无法回收的姜黄素进行冲洗,冲洗后产生的污水经室外雨水管汇入排洪渠,其中少量污水排入西福河。此外,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于2017年至2018年期间,未对生产中产生的含磷酸姜黄废水进行申报转移,存在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

查处:涉事企业被立案调查

针对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中新镇环保所执法人员要求企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对受污染水体下游进行围截封堵,并用水泵将污水回收至该公司废液储存池。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对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该企业两宗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28万元和10万元。

“回头看”:企业暂停生产,设备全部拆除

8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和中新镇有关负责人到广州市科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头看”,发现该企业已暂停生产,其粉碎车间的所有生产设备已拆除。中新镇有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跟踪督促其落实整改。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绝不手软。”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分局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共检查企业2034家次,责令整改157宗,立案查处174宗,作出处罚决定166宗,处罚金额1873.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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