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厂持续十年非法倾倒垃圾39.3万立方米 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达1.3亿余元索赔1.3亿 创穗公益诉讼之最

广州日报 2020-08-12 03:52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魏丽娜通讯员谢君源、胡涛)昨日上午,一起涉案金额超过1.3亿元(为近年来公益诉讼涉案金额之最)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广州中院院长王勇担任审判长。公益诉讼起诉人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出庭参加诉讼,被告广州市花都区卫洁垃圾综合处理厂(以下简称“卫洁垃圾厂”)、李永强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连续十年非法倾倒垃圾

起诉书显示,自2007年起,被告卫洁垃圾厂及其实际投资人李永强,违反环评要求,组织工人将未经处理的原生垃圾及筛下物非法倾倒及填埋于厂区西南侧山体,直至2016年8月被花都区环保局责令停业。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出具的《鉴定评估报告》显示:受污染场地面积约3.88万平方米,垃圾倾倒量约39.3万立方米,重量24.78万吨。倾倒的垃圾渗透到地下水和周围土壤中,造成植被破坏、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短期内难以自然恢复,周边居民的健康受到严重威胁。

修复费用达1.3亿元

为有效修复被污染的生态环境,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成立卫洁垃圾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小组,分三步完成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全力修复生态环境,让被污染区域重现绿水青山。

前期整治阶段采取完善渗滤液处置和施工通道建设、改建垃圾渗滤液一体化处理设备临时设施等措施,该阶段已于2020年2月完成;整治处理阶段以政府采购的方式,委托中标企业对需要清理的垃圾按规范进行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对作业区的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置;整治办结阶段包括场地恢复、复绿工程等。

据了解,全部清理整治工作将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修复费用共计1.3亿余元,涉案金额创广州法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最。

法治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该案中,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长欧名宇出庭参加诉讼,请求判令卫洁垃圾厂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服务功能损失费、鉴定评估费等共计1.3亿余元;李永强在企业不能清偿时承担赔偿责任;二被告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或全国发行的报纸公开赔礼道歉。

广州中院受理本案后,由院长王勇担任审判长并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为充分了解案涉生态环境的受损状态,王勇院长率合议庭成员前往花都区炭步镇垃圾倾倒地和项目整治现场实地勘察,了解案涉生态环境受损情况和当前环境修复进度。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广州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今年又是广州市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和人居环境整治巩固优化提升工作的关键之年。广州中院本次公开开庭审理这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是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广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具体实践。50余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及省人大、省法院、省检察院、市两级检察院、行政机关相关领导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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