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跑路” 警方抓捕追回欠薪

增城日报 2020-08-05 15:18

本报讯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辛辛苦苦打拼一年,就期待着年底拿到工资回家过个开心年,然而,工资被拖欠,老板还玩起了失踪。近日,增城警方在开展“飓风2020”专项行动中,查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为12名工人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3.4万元。

家具店老板拖欠工人工资“跑路”

2019年11月,增城警方接到有关部门反映,称有12名工人投诉某家具店老板拖欠他们3个月工资共计13.4万元,经劳动监察部门发出责令限期支付通知后仍不予支付。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期间,该家具店法人代表曹某(女,43岁)及实际经营者杨某(男,48岁)隐匿行踪,拒不支付拖欠工资。

跨省抓捕追回全部工资

为了追回欠薪,增城警方一方面与杨某、曹某的家人联系,发动家属帮忙劝说其投案自首;另一方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通过不断核实缩小侦查范围,最终锁定杨某、曹某在湖南省衡阳市一小区内的藏匿点。经过办案民警的数日蹲守,6月14日,杨某、曹某被警方抓获。经审讯,杨某、曹某均对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供认不讳。

为了尽快让工人拿到被拖欠工资,缓解疫情防控下工人的生活压力,办案民警对嫌疑人及其家属进行教育,组织双方协商解决问题。最终,在办案民警的努力下,嫌疑人杨某、曹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并于6月24日将拖欠的工人工资13.4万元全部结清。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曹某已被增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用人单位负责人务必守法经营,依法依规支付劳动报酬,恶意欠薪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必将予以严厉打击。

■链接: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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