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审判谱新篇,助力湾区加速跑 南沙法院已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逾2000件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王君) “我们公司在内地投资,遇到了不少租赁合同纠纷,说实话刚开始我们是有些担心的,毕竟我们不太熟悉内地法律,但是法官的公正审判和敬业精神令我们深受感动,也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内地法律的权威和神圣。”近日,一家港资企业员工代表在感谢信中道出了公司对内地司法从最初的隐隐担忧到如今的满满信任。
这种心态的前后变化得益于南沙自贸区法院对境内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
集中管辖后涉外案件激增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南沙自贸区法院自去年1月1日起集中管辖广州市范围内天河、黄埔、番禺、南沙、增城等五个区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印发实施。随着大湾区建设的持续深入和跨境民商事活动的日益频繁,相关法律纠纷也逐步增加。自2019年1月集中管辖以来,南沙自贸区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131件(含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及归口案件),审结1331件,超过集中管辖前三年受理涉外案件总数的20倍。案件数量激增体现出广州地区涉外经济活动活跃程度的快速增强,也意味着更多涉外当事人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从涉及地区看,涉港澳台案件占多数,其中又以涉港案件数量最为集中,占受理案件总数的61%。
集成域外送达方式破解送达难
在涉外案件审理过程中,域外送达一直是一个难题,严重拉长了涉外案件的审理时间。为破解涉外案件送达难,南沙自贸区法院总结实践经验,制定出符合自贸区审判实践的《域外送达操作手册》,并不断完善更新。
在涉外送达实践中,南沙自贸区法院创新送达方式,综合采用微信、短信、司法委托送达平台、电子识别认证系统等电子送达信息化手段,在线上认证域外当事人身份后,高效推进案件材料的送达程序,提高送达效率,为破解域外送达难题进行了有益探索。
多渠道拓展域外法查明
随着粤港澳三地的合作加深,越来越多的香港、澳门企业来到内地投资。域外法律查明适用是涉外审判的重点之一。
南沙自贸区法院整合优势力量,一方面通过集中涉外、商事、房产等多领域审判人才,组成专业涉外审判团队,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等方式“强内功”。另一方面,还通过不断吸纳境内外法律查明资源等方式“借外力”。目前已逐渐形成法官自主找法、咨询法律专家和借助第三方法律查明服务平台等三种域外法查明途径。在有合理连接点的情况下,让外籍当事人用“熟悉的法律”处理纠纷,充分保障其选择适用域外法的权利。
着力三地规则对接
在“一国两制三法域”的条件下推进区域深度合作,是开创性、探索性事业。从2017年7月1日《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签署开始,能否真正打破壁垒、实现规则对接,将“制度之异”变成“制度之利”,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面临的最重要、最紧迫的课题之一。
自挂牌成立以来,南沙自贸区法院积极推进涉港澳审判机制创新、拓展粤港澳司法交流合作渠道,截至目前已率先开展证据开示、属实申述、委托当事人送达、律师调查令、交叉询问等五项诉讼规则对接探索。创新港澳人士司法参与渠道,在全国率先聘任港澳陪审员、港澳特邀调解员和特邀调解组织、港澳专家咨询委员。连续两年邀请粤港澳三地法官、律师、专家学者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比较模拟庭审,按照三地诉讼程序对同一案例进行模拟庭审,打造粤港澳三地司法制度比较研究品牌。
跨境纠纷多元化解
“我是来自香港的执业大律师张鹏,今天作为中立第三方的特邀调解员,请问是否同意在我的主持下进行本次调解?”2017年3月,南沙自贸区法院首次邀请香港调解员,成功调解一宗涉外商事纠纷。此次调解在南沙自贸区法院商事调解中心完成,双方当事人在1小时内达成调解协议。
自2016年起,南沙自贸区法院设立商事调解中心,整合境内外商事调解资源,共聘任19家特邀调解组织、86名特邀调解员。2018年,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创新调解模式,逐步建立起涉外商事案件专业调解前置机制。
2019年,南沙自贸区法院又将商事特邀调解机制与ODR线上调解平台深度融合,拓宽在线调解渠道,为集约多元的商事特邀调解插上互联网技术的翅膀,推进跨境商事纠纷解决更高效便捷、更灵活智能。截至2020年7月,商事调解中心已成功化解纠纷71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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