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出炉 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将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增城日报 2020-08-03 09:16

本报讯 (记者姚玉函)记者获悉,《增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9-2035)》近日正式出炉。根据规划,增城海绵城市建设近期目标为,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远期目标为,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70%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规划提出,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全区78%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将增城区打造为水生态系统完整、水环境质量优良、水安全保障完善、水资源持续利用的海绵城市,支撑“小雨不积水、大雨不积涝、水体不黑臭”目标的实现,建设山水辉映的现代生态宜居绿城。

水生态方面,规划要求对城市河湖水岸线、加装盖板的天然河渠等进行生态恢复,生态岸线恢复比例不低于80%,约167.88千米;此外,需保持全区水域面积率不低于7.82%,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3.15%。规划实施后,城市平均热岛强度将有所下降。

水环境方面,规划要求,到2020年建成区消除劣V类水体,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70%;到2030年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进一步提高,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100%和80%。

水资源方面,规划提出,在包含生态补水的前提下,全区近期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3%,远期不低于15%;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不低于1.5%,远期不低于3%;管网漏损控制率近期控制在10%以下,远期控制在8%以下。

水安全方面,城市排水防涝标准需达到不低于“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同时,通过采取防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实现中心城区防洪(潮)能力“100年一遇”,其他城区“20至50年一遇”的标准。

构建“一环三带、五点多廊”的生态空间格局

为控制城市增长边界,对城市原有的“海绵体”进行有效保护,规划还在对全区山、水、林、田、湖、草等天然海绵体进行摸底的基础上,以增城北部山体为主要生态屏障,以江河水系及其两侧绿化带为生态廊道,以水库、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为生态核心,以公园绿地、广场为补充,构建“一环三带、五点多廊”的生态空间格局。

其中,“一环”为增城区东部、北部和中西部的连绵山脉。作为全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区,规划将重点提高其森林覆盖率,保障水生态、水资源。

“三带”为东江北干流、增江和西福河等三条重要水系廊道。规划将重点维护其流域的生态连通,保障水安全、水生态。

“五点”为联安水库、百花林水库、增塘水库、白洞水库和荔湖等重要饮用水源地或旅游观光风景区。规划将侧重保护其水安全,提升水文化。

“多廊”则是包括金坑河、官湖河、雅瑶河、二龙河和派潭河等在内的连通水库、城市和河流的水系生态通廊。规划将注重从源头治理,保障其水环境、水生态。

此外,根据全区排水分区、径流污染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及城市发展功能,规划还将全区分为东部城区海绵重点整治区、西部科教城海绵重点建设区、西南部雨水污染重点治理区、中部荔湖海绵综合展示区、南部新城海绵创新建设区、北部生态保护与水源涵养区等六大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并结合各分区特点提出相应建设指引。

三大片区10个建设区域

纳入近期重点建设范围

按规划的近远期建设分期,2020年前为近期建设阶段。为实现近期“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规划目标,规划提出,将把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与措施融入城市道路、广场、公园湿地、生态修复、市政设施等重点开发建设项目的实施中,提高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可操作性。

近期重点建设范围包括增城中心区(荔城、荔湖、朱村)、科教城和富士康科技小镇片区、增城经济开发区三大片区,共包括增江碧道、荔枝文化公园、增城广场、荔湖湿地公园、石滩广场、四望岗公园等在内的10个建设区域,建设总面积约为18.99平方公里。

近期海绵城市建设共涉及建设项目185项,包括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工程42项,海绵型公园与绿地工程81项,海绵型道路工程26项,海绵型水务工程36项。具体措施包括公共建筑屋面采用屋顶绿化方式蓄存雨水、地面采用透水砖铺装、建设下沉式绿地、建设生态树池等生物滞留设施、新增植被草沟、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加快截污管网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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