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出台 最高收费每人每月1700元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张玉琴) 日前,《黄埔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对黄埔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上限作出以下规范:省一级幼儿园1700元/人/月、市一级幼儿园1500元/人/月、区一级幼儿园1300元/人/月。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学规范、质量有保障,且必须达到规范化幼儿园标准的民办幼儿园。黄埔区通过财政经费扶持补助、减免租金、教师培训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根据《细则》,黄埔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上限作出以下规范:省一级幼儿园1700元/人/月、市一级幼儿园1500元/人/月、区一级幼儿园1300元/人/月,黄埔区规范化幼儿园1200/人/月,未评规范化或等级的幼儿园1100/人/月。每3个学年调整一次收费标准上限,间隔期内保持不变。区教育部门于每年5月前,统计下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幼儿园根据区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制定经费使用计划报区教育部门后方可使用。生均定额补助主要包含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教职工工资补助和生均设备费补助。但用于补助教职工津贴比例不超过50%。
《细则》还提出,对评上等级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励。通过市一级、省一级等级幼儿园(示范园)评估(含复评)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办学经费扶持。在评估通过后一次性补助,用于等级评估工作经费和改善办园条件。
新闻推荐
南方日报讯(记者/李鹏程通讯员/李建均李欣蓝世杰袁兆升)在中国共产党迎来99岁生日之际,黄埔区组织全区基层党组织在“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