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47宗 黑臭小微水体全部销号
新快报讯记者蒋翰林通讯员赵雪峰报道记者近日从广州市河长办获悉,6月28日,荔湾区已顺利完成黑臭小微水体治理任务,率先实现47宗在册黑臭小微水体全销号,实现了污水无直排、水面无垃圾、水质无黑臭的目标,提前完成小微水体治理目标。
据了解,荔湾区水系发达,河网密布,独享“一江两岸”区位优势的同时,辖内老城区和城中村密集分布,黑臭小微水体比例全市最高,涉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繁重。
根据广州市总河长令第8号,荔湾区82宗小微水体须于2020年7月底前全面实现污水无直排、水面无垃圾、水质无黑臭目标,其中41宗(后经复核增加6宗)在册黑臭小微水体须同步完成销号工作。
广州市总河长令第8号指出“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荔湾区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扛起小微水体综合整治提升政治责任,区双总长签发荔湾区总河长令第5号,将黑臭小微水体全面完成整治销号期限提前至6月30日,终于于6月28日率先实现黑臭小微水体全部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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