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一线执法 利剑斩污,增城在行动!

增城日报 2020-06-05 19:17

执法人员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

案例一 倾倒乳白色废水 涉案人员被立案侦查

3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接报反映新塘镇西洲村米场涌支流有乳白色废水漂浮在水体表面、存在水体污染的问题,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联合新塘镇政府环保、水务等人员开展溯源排查。

经查发现,涉案嫌疑人张某在出租屋内从事废品回收经营。2020年3月2日上午7时,张某违法将2桶(约200公斤)乳白色液体倾倒至一楼厕所后排入化粪池,由于化粪池排水管破裂,导致乳白色液体排入排水沟最终流进米场涌支流。针对张某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将其移送增城区公安分局进行立案侦查。

案例二 趁夜非法洗砂 2艘非法洗砂船被处罚25万元

5月12日22时许,新塘镇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区水务局在东江北干流开展非法洗砂突击检查时发现,在位于新塘夏埔河段的水面上,有船只正在闪灯作业,形迹十分可疑。执法人员随即登船进行检查。

经查,涉案船只共有三艘。其中,一艘型号为鸿富838的东莞船只载有3000多吨海砂,正在进行淡水冲砂,船两旁的排水口排放出大量洗砂废水到东江北干流中,水质呈黄色且浑浊;一艘型号为粤顺航806的清远船只主要从事砂石运输工作,工人正在用挖掘机对已洗好的4000多吨海砂进行搬运;另外一艘型号为粤东莞工0823的船只主要从事洗砂工作,现场正准备开始洗砂作业。

执法人员马上调查取证,对两艘非法洗砂船进行查扣,对船上2名船长、4名相关人员进行笔录调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对洗砂污水进行取样监测。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对上述案件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对粤东莞工0823和鸿富838两艘船只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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