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漏水殃及楼下,楼上业主和物管都“喊冤”,律师建议: 先行赔偿,厘清责任后分摊费用
漏水是居民楼最常见的纠纷之一。看似事小,但处理不当却会滋生邻里矛盾,甚至还会影响整个小区的和谐稳定。因为楼上渗水,导致楼下住户家中墙体开裂、地板变形、家具损坏。同时,楼上的业主家里也水浸严重。楼上的业主认为是物管没有做好公共管道维护导致漏水,应由物管对两家进行赔偿;而物管则认为刚做了管道检测,不存在公共管道堵塞情况,不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这次漏水事件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楼上漏水导致楼下受损引发纠纷
某天,家住海珠区赤岗街南贤社区的杨女士下班回家,发现自家的天花板开裂,吊灯不能打开,木地板多处因积水浸泡变形,家里的家具也被水泡坏了。杨女士上楼拍门,发现楼上住户无人在家。随后,杨女士通知物管,通过物管通知楼上业主王先生回家。王先生赶回家后发现,自己家里也发生水浸,经过排查,发现是屋内管道漏水所致。
随后,张女士与王先生沟通协商赔偿事宜,但王先生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自家水浸和张女士家天花板渗水的原因是物管对公共管道维护不当,应由物管对他们的损失进行赔偿。而物管则表示,近期才进行公共区域管道排查,不存在公共管道堵塞的情况,不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三方进行调解律师建议先行赔偿
为了全面了解事情原委,赤岗街法德同行工作室成员律师赵垠桔在南贤社区居委会的组织下,召集杨女士、王先生及物管进行调解。
王先生主张是公共管道堵塞导致水流涌入其室内积水渗漏至楼下,他也是受害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物管则认为,漏水发生当天,他们检查过公共管道,并无堵塞,之后管道也可以正常使用。漏水事件发生后,物管又再次请管道维护人员两次对管道进行检查,均未发现漏水问题。因此,物管认为他们并无过错,不同意赔偿。
赵垠桔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对事件进行了专业分析。她表示,鉴于目前各方均同意杨女士并无过错,建议由楼上业主和物管单方或双方共同对杨女士的损失先行赔偿,之后楼上业主和物管厘清责任后再进行费用分摊。经调解,两方同意先共同委托鉴定机构查明漏水原因,待厘清责任后再由责任方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微社区e家通记者 林茹彬
律师说法
公共管道漏水谁来担责有界定
下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相邻各方共同使用人应当共同维护。如果属于管道安装设计不合理等质量问题,则开发商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如物管未尽日常管理、维护等义务,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使用共用管道的业主,如果无法查明造成堵塞的具体原因或责任方,则各业主需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中,房屋专有部分漏水责任按以下原则划分:如果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则开发商在保修期内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属于装修不当或者防水老化或用水不当等原因,则应由楼上业主或住户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闻推荐
海珠区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昨日网络直播 10万家庭看直播,唤醒爱国荣誉感
海珠区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网络直播活动在广报中心天台举办。通讯员供图信息时报讯(记者蔡晓素通讯员海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