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聘用合同公告 增城日报 2020-06-30 09:20 何志强同志,你于2019年11月29日至今一直未到岗上班,违反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决定与你解除聘用合同关系,限在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十五天内,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医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或未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合同。特此公告。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医院2020年6月29日新闻推荐加速推进垃圾分类 绘就美丽新塘新画卷在职党员进社区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志愿者入户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建设改造标准化垃圾分类收集点近段时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