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聘用合同公告

增城日报 2020-06-30 09:20

何志强同志,你于2019年11月29日至今一直未到岗上班,违反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决定与你解除聘用合同关系,限在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十五天内,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医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或未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医院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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