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开展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公告
增城区区长质量奖是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授予在质量管理和运营绩效上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增城区质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组织)。经增城区积极推动,省政府、市政府同意举办增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活动。
增城区区长质量奖现受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评出获奖企业(组织)不超过8家,其中,区长质量奖不超过3家,区长质量奖提名奖不超过5家。
二、申报条件
申报区长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国家、省、区的产业、环保、质量、安全生产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相关证照。
(三)具备健全的标准体系、计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成绩显著,产品、服务、工程和经营质量以及环保治污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品牌战略实施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区内、区外处于领先地位。
(四)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其中,企业或营利性组织的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近3年位居区内同行业前列;非盈利性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并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商会推荐。
(五)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顾客满意程度高。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来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税收、统计、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组织)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增城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材料》(附件1)一式五份;
(二)申报表、企业(组织)简介和自评报告中所涉及主要资质和关键绩效的证实性材料复印件一式五份;
(三)含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的U盘或光盘一份(WORD格式)。
企业(组织)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并对因提供不实材料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30)。
五、受理地点
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48号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楼质量发展科
六、评审程序
区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分以下步骤:
(一)企业申报:企业(组织)提交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按规定日期报送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二)材料初审:评审委员会秘书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组织)名单。
(三)材料评审: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定标准和其他评审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材料评审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提出进入现场考评的候选企业(组织)建议名单。
(四)现场考评:评审专家组对候选企业(组织)进行现场考评,形成现场考评报告。
(五)综合评估: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根据材料评审报告和现场考评报告并综合考虑行业代表性,提出获奖企业(组织)建议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
(六)审议公示: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获奖初选企业(组织)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
(七)审定报批: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情况,审议确定拟获奖企业(组织)名单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七、评审原则
(一)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企业(组织)自愿参与,不向企业(组织)收费。
(二)评审工作按照《增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
(三)评审标准主要按照 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 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32838166,邮箱:zczlfz@gz.gov.cn。
附件:1.2019年增城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材料
2.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增城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6月23日
(备注:以上公告及附件资料请自行到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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