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入隔离病房偷手机女子获刑1年4个月 法官:被告人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 从重处罚

广州日报 2020-05-14 04:26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章程通讯员曾洁赟、廖燕珊)备受关注的女子潜入隔离病房偷手机案件有了判决结果!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今年3月2日晚,杨某在广州市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定点收治医院的隔离病区病房内,盗得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梁某的手机1台。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3140元。

白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入有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隔离病区,产生疫情传播风险,引发社会公众恐慌,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遂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据悉,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目前,案件判决已经生效。

经办法官指出,本案发生于疫情防控任务繁重时期且失窃地点是新冠肺炎隔离病房,被害人是住院病人,时间、场合、对象特殊。盗窃他人财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杨某作案时正处于全民战“疫”的关键时刻,其出入收治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隔离病区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极易产生疫情传播风险,给社会公众带来了不必要的恐慌,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引起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对杨某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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