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第6号总河长令签发 深入实施源头减污、标本兼治、污涝同治 全面清除涉水违法建设和消除黑臭小微水体
本报讯 (记者姚玉函 杜兰梅)2020年是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也是增城区国考大敦断面达标的关键之年、冲刺之年。为全面完成国家、省、市对增城区的工作要求,近日,增城区区委书记、区总河长张火青,以及区长、区副总河长赵国生共同签发增城区第6号总河长令,要求各级各部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施源头减污、标本兼治、污涝同治,全面清除涉水违法建设和消除黑臭小微水体,一鼓作气、顽强作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第6号总河长令明确,“要治好水,先把违拆好”。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落实涉水违法建设拆除工作从江河湖库向边沟边渠、合流渠箱延伸,进一步强化拆违控违治违力度;同时,以提质增效为目标,结合问题排水口整改,加快推进辖区合流渠箱改造工作。
一方面,全区要在今年拆除100万平方米的涉水疑似违法建设,全面打通巡河通道,为后续河涌治理留出空间。另一方面,新塘镇、中新镇、增江街、朱村街等镇街要在7月底前完成市总河长8号令下达的44个合流箱渠的摸查整改任务。
第6号总河长令还提出,“要大河净,先要小河清”。2020年7月底前,全区要建立完善866宗小微水体的长效管护机制,保持小微水体洁净,全面实现污水无直排、水面无垃圾、水质无黑臭目标,通过完善治理链条,实现自然村雨污分流和污水终端设施双百目标。
第6号总河长令指出,各镇街党(工)委、政府(街道办)是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主体。各镇街总河长、副总河长要坚定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横下一条心,采取硬措施,啃下硬骨头,全力抓好任务落实。要对在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履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任务没有按进度推进的,暂不提拔使用;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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