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出台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坚持免试入园原则 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学生

增城日报 2020-05-06 08:34

本报讯 (记者黄婧琪)记者获悉,区教育局日前印发《增城区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增城区各类幼儿园招生对象和招生原则,要求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镇街幼儿园招生方案,各类幼儿园要根据办学条件和核定的办学规模进行招生。

各类幼儿园须按照规定招生

《方案》明确,幼儿园招生工作必须坚持免试入园原则,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必须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必须坚持规范招生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要统筹学前教育资源,组织管理辖区内公办、民办幼儿园开展招生工作。

招生对象为2020年秋季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据了解,各类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原则上为5月(具体报名方式由各幼儿园负责公告和解释),其中增城区第一幼儿园、镇街中心幼儿园的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5月第3周,6月20日前将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报名录取方式不同

公办性质幼儿园包括增城区第一幼儿园、镇街中心幼儿园、教育部门举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以及其他公办性质幼儿园。增城区第一幼儿园以及镇街中心幼儿园实施网上报名,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时,采取电脑派位确定招生名单。符合报读增城区第一幼儿园、镇街中心幼儿园条件的幼儿,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双胞胎(或多胞胎)参加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是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二是多号派位,按实录取,一经选定不得更改。教育部门举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由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制定具体招生方案,按招生范围的顺序依次招生。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时,采取电脑派位确定招生名单。此外,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村居集体等其它公办性质幼儿园应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时,应采取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民办幼儿园包括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和非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指在小区开发规划中经国土规划部门规划的公建配套教育设施)须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按招生范围的顺序依次招生。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时,采取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非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也须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自主招生。

《方案》规定,幼儿入园前要按照卫生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要指导被录取的幼儿到区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及时报到,逾期报名作弃权处理。新生入园后,要在建立幼儿纸质学籍档案的同时,将幼儿信息于10月31日之前完成广东省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管理系统的录入,建立幼儿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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