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自驾来穗,没钱时竟合谋盗窃 12小时破案!越秀警方追回6.5万元赃物

新快报 2020-04-22 11:47

新快报讯记者彭程通讯员施桂鸿李彦勇梁荣忠报道近日,4名男子租车自驾来到广州,因为“身上没钱了”而从一家电信营业厅内盗走6.5万元财物。事发后,广州越秀警方通过刑警、网警和派出所合成作战,快速破获该宗入室盗窃案。据悉,警方从接到报警到抓获嫌疑人,并追回全部赃物,仅用时12个小时。

4月16日10时许,越秀警方接到农林下路某电信营业厅报警,称营业厅被人入室盗窃,损失手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一批,价值约合人民币6.5万元。接报警后,越秀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

办案民警经过侦查,发现4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天凌晨5时许,4名男子驾驶一辆白色女装摩托车来到营业厅外,2人使用工具将营业厅玻璃门撬开后进入实施盗窃。十几分钟后,4人作案得手后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民警通过智慧新警务开展研判,锁定嫌疑人藏匿到花都区体育中心一带附近,于是以体育中心为原点开展排查工作,最终在一酒店门口发现一辆疑似嫌疑人作案时驾驶的白色女装摩托车,并确认4名嫌疑人正住在酒店内。

当晚10时许,办案民警在酒店内抓获蒋某、袁某(甲)、袁某(乙)和李某等4名嫌疑人,现场缴获大部分被盗赃物。

据嫌疑人蒋某交代,4月14日,他们4人租车自驾从湖南长沙到达广州花都,入住酒店后发现身上没钱了,于是商量进行盗窃。16日凌晨,4人乘坐出租车来到广州市区寻找目标伺机作案,他们先盗取了一台停在马路边的女装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在行至农林下路时,发现一间电信营业厅容易下手,于是使用从路边捡到的木棍将营业厅玻璃门暴力撬开,袁某(乙)和李某负责在外放风,蒋某和袁某(甲)进入营业厅内实施盗窃,2人在二楼铁皮柜内盗取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后,4人迅速逃离现场回到花都的酒店。之后,蒋某和袁某甲将盗来的其中一部手机以35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了酒店附近一家手机维修店。

办案民警找到手机店主了解情况,得知所购手机是赃物后,店主主动将手机交由公安机关处理。至此,此案赃物被警方全部追回。

目前,蒋某、袁某(甲)、袁某(乙)和李某等4名嫌疑人已被越秀警方依法带回公安机关处理,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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