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民办学校免试入学

增城日报 2020-04-22 11:48

本报讯 (记者黄婧琪)区教育局日前印发《2020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和招生原则,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方案》明确,增城区小学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已入读小学并取得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当年小学招生范围内。初中招生对象为符合入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已入读初中并取得初中学籍的不在当年初中招生范围内。

《方案》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成立镇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按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

根据《方案》,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要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等)地址一致。

公办民办小学均实行网上报名

增城区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招生均实行网上报名。

需要报读增城区公办小学的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 网址:http://zs.gzeducms.cn(下称"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地段小学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网上报名登记成功后,于5月16日至18日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学校初审通过后,将符合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名单和资料交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复审和确认,同时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6月10日前公办小学确定地段生录取结果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6月13日进行公办小学新生注册。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27日至8月28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并提交报名资料,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可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需要报读增城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7日至11日登录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拟报名的民办小学现场提出申请。5月16日至5月20日,申请人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报读人数小于招生计划,实行直接录取。报读人数大于招生计划,6月2日将进行电脑派位录取。6月10日至6月12日,申请人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6月13日,申请人根据学校指引进行新生注册。

7月20日至21日,民办小学进行第1次补录。8月25日至8月26日民办小学进行第2次补录。

公办和民办初中招生报名录取方式不同

公办初中由小学毕业学校统一报名或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报名。

具有增城区户籍且在户籍地段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公办小学统一报名,由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读公办初中。具有增城区户籍在户籍地段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7日向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的户口簿、有效居住地证明、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等相关资料,经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审核,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该镇街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的办法安排升学。

具有广州市其他10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增城区公办小学就读,需要继续在增城区升学的,须提供户口簿、有效居住地证明等相关资料,可由就读公办小学统一报名,经入学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核符合申请条件后,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按本镇街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学位。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地升学办法升学。

需要报读增城区民办初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15日至6月20日登录系统填写报名信息。6月28日至6月29日网上填报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家庭,可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报读人数小于招生计划,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7月2日进行电脑派位录取。7月20日至21日民办初中进行第1次补录, 8月26日至8月27日民办初中进行第2次补录。

其中,属于九年制的民办初中招生时,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学校按直升方式招收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报读人数小于学校招生计划,实行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公开招生。符合直升条件的报读人数大于招生计划,通过电脑派位录取。

保障非穗户籍适龄儿童和残疾儿童入学

《方案》规定,要加强对非本市户籍的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审核和管理。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学生须于5月5日至5月10日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报名并提交资料。经过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按规定核实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顾学生,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对于增城区经过评定的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须按《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奖励支持办法(试行)》规定安排入读。经过《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来穗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方案》《增城区重点企业来穗管理人员、技术骨干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审核和公示的重点企业人才随迁子女,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为保障来穗人员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确需在增城区就读的,可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

此外,为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增城区努力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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