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发布复课指导意见学生复课后不得在校外托管机构午休

南方都市报 2020-04-20 06:04

南都讯 日前,广州市荔湾区发布《2020年春季学期校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学生返校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荔湾区各级学校应在返校前一周做好全方位准备;学生体育、课间活动分批、错峰开展;加强校车卫生安全管理措施。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强调,学生午休期间全程戴口罩,不得在校外托管机构午休。

返校前一周进行校园安全卫生大检查

《意见》要求,荔湾区各级学校在学生返校前一周,应对教职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全员培训。

此外,各级学校还应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完成消防、房屋安全、校车等设施设备以及门卫、宿舍、实验室、教师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强校园饮用水、食品的安全管理,特别对库存的主副食品、调料品保质期进行检查。

学校同时开展一次彻底的爱国卫生运动,灭鼠、灭蟑、清除蚊媒孳生地,对公共及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体育课不进行大运动量、高强度的活动

对学生返校后如何开展校园学习,《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学校要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课”计划,学生返校当天上午不安排学科教学,开展全员疫情防控大演练,上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一课”。

《意见》指出,学校应制定合理的体育活动方案。建议体育课不进行大运动量、高强度的活动。

同时,学校应制定课间防控管理措施,减少课间聚集。安排专人巡查管理,教育和确保学生课间休息不串班、不聚集,同学交流保持距离、错峰使用洗手间等。

老师批阅及分发过程中,都需要佩戴口罩

《意见》要求,教师每日两次体温检测,上课必须佩戴口罩,与学生保持安全距离;若使用教学用具等设备,上课前后要使用75%浓度的医用酒精擦拭消毒。教师批阅学生作业,分发学生作业、器材、资料及其他用品前后均需洗手,批阅及分发过程中,都需要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

如上课时教师出现异常,及时报告教导处和校医(保健教师),做好防护,到隔离室暂时隔离。校医(保健教师)上报学校,指导教师做好个人防护并前往定点发热门诊就医。

学生午休期间全程戴口罩

学生在校期间,除用餐及体育课可根据教学情况摘下口罩,其余时间全程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立即停止午休,并启动疫情防控预案相关流程;不得在校外托管机构午休。

《意见》提醒,家长要留意班主任对孩子健康码的审核信息。提倡走读孩子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学。

此外,《意见》建议家长提前为孩子准备足量的一次性口罩(建议每日2个,保障至少两周的使用量,同时准备好存放口罩的卫生胶袋,以便体育课、就餐时保管口罩)。

增加校车车厢内清洁消毒频次

对于校车方面,《意见》提出应加强校车内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非空调校车的窗户应尽量打开;密闭的、有空调的校车可调节新风装置,加大新风量和换气量,或开启换气扇及空调新风装置,以增加空气流通。同时应保持校车等候室及校车车厢内卫生整洁,增加车厢内清洁消毒频次,并指派专人对清洁消毒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同时,应增加跟车人员数量并加强培训,做好校车司机和跟车管理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

采写:南都记者 叶斯茗 实习生 范熙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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