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住5年 子女可投档第一批 南沙区来穗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耿旭静、董业衡)近日,南沙区发布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文中就市民所关心的学位等问题做了一一回复,明确表示来穗人员在南沙区连续居住满5年,并在广州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的,其随迁子女可以参与第一批投档。
根据征求意见稿,南沙区教育局在保证完成广州市户籍地段生、统筹生和符合市、区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规定的学生的招生任务前提下,以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的来穗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人数为计算基数,以南沙区公办小学和公办初中(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满足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相关方式申请南沙区公办学校和南沙区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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