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正式受理 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
羊城晚报讯记者李焕坤报道:3月9日,海珠区根据广州市政府正式向各区下放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权限的部署,率先出台区一级实施办法,完成审核权限承接工作,正式受理海珠区人才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
据介绍,凡符合海珠区引进人才需求,每年在海珠区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符合相关条件即可申领人才绿卡,享受随迁子女教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等方面的人才待遇。按《广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穗财规字〔2019〕5号),取得绿卡的境外人才还可申请大湾区个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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