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石滩镇新城大道西侧居住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预公告

增城日报 2020-03-06 10:23

我局拟于近期挂牌出让增城区石滩镇横岭村83102203A20013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地块编号:83102203A20013号

2.宗地坐落:增城区石滩镇横岭村

3.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

4.宗地面积:26938.90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6938.90平方米)

5.容积率:≤3.0

6.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80816.7平方米

7. 挂牌起始价:72700万元

8. 预申请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或港币1120万元或美元144万元

(一)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地块成交后,竞得人为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外的,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月内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竞得人为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可参照前述规定由竞得人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另外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地块须登记在上述新成立的独立项目法人名下进行项目开发。

2. 竞得人须在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环评、规划等报批手续并开始动工开发,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其中在交地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规划、施工报建手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12个月内动工开发。

3.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且须符合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

4.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公共配套设施及市政设施均由竞得人无偿提供土地并出资建设。

5. 竞得人需建设文化活动站、社区居委会、老年人星光之家、社区服务中心、体育运动场馆、居民健身设施场地、公厕、垃圾收集站(含再生资源收集点)、垃圾收集点、物业管理用房(含业委会)、变配电房、电信设备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中的幼儿园、小学、中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社区管理公共中心、星光老年之家、文化站、文化室、居委管理中心、社区服务站、派出所、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垃圾压缩站、再生资源回收点、消防站、公交首末站等公益性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区住房和建设局,其中幼儿园、小学、中学、垃圾压缩站、公共厕所、变电站、消防站、派出所、公交首末站须按照《关于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装修标准的通知》(穗建房产﹝2017﹞499号)的要求完成装修,装修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二)土地使用年限:居住份额70年,商业份额40年,其他份额5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二、成交原则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105415万元,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形式确定竞得人,竞价阶梯为该宗地内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5%,竞买人报出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比例最高的为竞得人;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为100%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100%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竞买人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企业自持部分作为租赁住房,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租赁住房整体一并办理。

三、竞买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二)凡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地价款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竞买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执行。

(四)竞买人须提交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费用支付

(一)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挂牌成交价包括35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土地出让金,若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实测面积超过35000平方米,超出部分则按相关规定补缴出让金。

五、其他竞买须知

(一)对宗地有竞买意向的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预申请手续并交纳预申请保证金。预申请保证金一旦交纳,不可撤回。

(二)竞买意向人应按照预公告要求按时交纳预申请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核对原件)递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土地矿产交易部)。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预申请保证金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我局将发布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已交纳的宗地预申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宗地出让竞买保证金。

(三)已交纳宗地预申请保证金的竞买意向人,须按要求参加宗地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并报出有效的竞买价格。在正式出让公告期间,如竞买意向人不申请参加竞买、不交足出让竞买保证金、不报价或竞买报价低于宗地挂牌起始价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交纳的预申请保证金。

(四)如发生政府土地出让政策调整、规划改变等事由,导致我局不能发布宗地出让公告的,已交纳的预申请保证金将退还预申请竞买意向人。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6月5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6月5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6月5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本次出让预申请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意向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意向人应详尽了解本次预公告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预申请视同对本次预公告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出让预公告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预申请。

(五)本次预申请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竞买意向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预申请保证金须由竞买意向人支付,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七)有关预申请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我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http://ghzyj.gz.gov.cn)。

八、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

联系人:郭先生,吴小姐,甘小姐

联系电话:(020) 82628400,82629019,82631194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杨小姐、车先生

联系电话:(020)28866047、28866078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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