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指南》发布
本报讯 (记者姚玉函)2月9日,增城出台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为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2月26日,增城区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增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暖企稳企二十条〉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正式接受企业申报。
《申报指南》包括一份总指南和13份细分指南。其中,总指南对支持对象及基本条件、申报时间、申报方式、约束条款做了总体说明,并公布了责任单位和联系方式。根据总指南,“暖企稳企二十条”支持对象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在增城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计关系和税收缴纳全部在增城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近三年内无行政部门处罚记录;近三年在外经贸业务、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监管、检验检疫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除了总指南之外,《申报指南》还分别针对“暖企稳企二十条”的具体条款,制定了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补助、企业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商贸服务业补贴、进出口补贴、农业经营补贴、物流补贴、攻关奖励、研发投入补助、减免租金、稳就业补贴、涉税费事项、防疫物资保障服务、服务支持等13个具体领域的细分申报指南。
每个类别的细分申报指南均明确列出了支持方向、补助标准、支持对象、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及审核程序、申报时间、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为企业开展申报提供了详细指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根据《申报指南》,农业经营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30日,物流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30日,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补助、企业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商贸服务业补贴、进出口补贴、物流补贴、攻关奖励、研发投入补助、减免租金等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稳就业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其余各项补助办理时间则需企业视具体情况及时申报。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暖企稳企二十条”门槛较低,具有较大普惠性,凡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均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补助。申报时,申报单位还可以选择分批次申请支持或一次性申请支持;同一申报单位也可同时申报符合条件的多项条款。有意申报的企业可登录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zx/tzgg/qkgsxj/content/post_5677721.html)查阅指南详细内容并下载相关表格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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