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街一社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职责被开罚单

增城日报 2020-02-26 09:56

本报讯 (记者何秋玲通讯员罗燕婷)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停步。记者从区城管执法局获悉,2月20日,荔城街府佑路一社区因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被罚1000元。这是今年增城区对垃圾分类违规行为进行的首次处罚。

据了解,今年1月16日,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该社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发现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3个垃圾收集容器分类标识设置错误,均贴上了餐厨垃圾的标识。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社区在期限内整改。

2月5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社区检查,发现整改期限已过,社区仍未按照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执法程序,对该社区制作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执法文书。

2月20日,区城管执法局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社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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