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第4号通告 市民出行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增城日报 2020-02-24 10:39

本报讯 (记者陈惠瑜)2月23日,记者获悉,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市民出行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的通告》(第4号)。

《通告》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增城区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按照《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评估标准,经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批准,增城区划分为Ⅳ级防控区。但广大市民群众要清醒看到,全国疫情发展拐点尚未到来,疫情形势仍不稳定,随着企业复工复产返岗人员以及出行人员的大量增加,“防输入、防扩散”的压力进一步增大,容不得丝毫放松懈怠,切不可麻痹大意。

《通告》要求,广大市民群众要继续当好防控的主人,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勤洗手、讲卫生,不串门、不集聚、不扎堆;要继续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进出村(居)和小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医院、餐饮店等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与他人交流时必须保持一定距离。

此外,村(居)、物业小区要继续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重点加强对外来重点人员的健康管理,坚决守好“小门”,守护家园。

《通告》强调,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个人防护不放松。对不遵守规定者,广大市民群众要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大家共同努力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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