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不贷! 福田警方跨省联动破获多起口罩诈骗案
当地警方根据福田警方提供的线索,成功抓获嫌疑人宋某某。
攻坚队民警将嫌疑人蓝某(男,24岁)抓获。
福田警方联合当地警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伍某某。
疫情当前,全民共克时艰。日常出行需要口罩、工厂复工需要口罩,口罩,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上下需求量最大的物资,这也给一些诈骗分子可乘之机。网络上也充斥着各类贩卖口罩的信息,其中,就有不少欺诈陷阱。乘口罩紧缺之际,不少人在网络上虚假售卖口罩实施诈骗,当有人购买时,要求线上付款,而骗子收钱后,便会将购买者的通讯账号拉黑。针对此类违法犯罪,深圳警方坚持露头就打,严惩不贷,坚决维护市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近期,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反诈攻坚队连续作战,快速侦破多起涉口罩诈骗案。
晶报记者 郑毅 谢敏 熊小敏 通讯员 任冠元 蒋磊/文、图
买口罩被骗520元 警方2小时抓获嫌疑人
2月11日19时许,福田分局福强派出所接到事主赵先生报案称,其通过某平台认识一个自称“卖口罩”的蓝某,二人互换了联系方式,约定赵先生以2.5元/个的价格购买蓝某手中的一次性口罩200余个,先款后货。
然而,赵先生一次性转给蓝某520元后,再联系对方时却发现自己被拉黑了!他这才发现不对劲,遂报案。案件随即转至福田分局反诈攻坚队。经快速研判,反诈攻坚队迅速锁定了蓝某的落脚点。
当天21时许,攻坚队民警将嫌疑人蓝某(男,24岁)抓获!此时距离接到报案仅过去了2个小时。
经调查,蓝某见疫情期间口罩热销,就打起了借此进行诈骗的歪主意。没想到刚刚得手一例,钱还没捂热乎,警察就找上门了!
“案件虽然不大,只有几百块钱。但在当下,口罩对于广大市民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健康保障,不法分子利用群众的这一急切需求心理实施诈骗,着实可恶,必须严厉打击!”福田分局反诈攻坚队办案民警辛军岐说。
联合海南警方成功抓捕19岁嫌疑人
“你转来的钱备注不对,要重新转账才能激活系统!”日前,家住福田的黄女士就这样依照诈骗分子的要求分多次转账给诈骗分子,共计损失9976元。
2月7日,黄女士来到福田分局莲花派出所报案,叙述了自己被骗的经过。此前,她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求购口罩的动态,后来一个陌生男子加了她,称有货在手,双方谈妥以168元/包进行交易。
然而转账时却出现了问题!黄女士按照对方发来的二维码,先扫码支付了168元,但对方却称“支付备注不对,系统无法自动识别”,要“再转一次,备注清楚,才能退款”。随后黄女士按照对方要求,再扫码转了1588元,对方称“还是不行”。于是,黄女士第三次转款4904元……如此,在多次转款后,对方见骗不到更多的钱,就直接把黄女士拉黑了,至此黄女士共计损失9976元。
了解案情后,福田分局反诈攻坚队立即介入展开侦查,很快锁定了身在海南的嫌疑人伍某某(男,19岁)。掌握这一信息后,福田警方立即通报当地警方,并于2月12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伍某某,现场缴获作案手机2部,银行卡1张。
经调查,伍某某对自己虚假销售口罩的诈骗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串并到多起多省市案件,犯罪嫌疑人伍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成功锁定身份 异地嫌疑人已被刑拘
同样是网上买口罩被骗,做生意的蓝先生被骗经历与黄女士很相似。蓝先生在某文化传播公司工作,做生意期间认识了不少朋友。疫情发生后,他四处寻找口罩资源。
1月31日,蓝先生在做生意的群组里发布求购口罩的信息。随后群里有人把他拉到了一个名为“关注疫情-共享口罩资源”的群组。随后,群里一个名为“少帅”的人加了蓝先生,称有口罩,一次性口罩1.4元/个。蓝先生便向其预订了2500个口罩,并向其转账3500元。
2月3日,在蓝先生的追问下,“少帅”发来了一个快递单号,声称快递已寄。然而蓝先生查询单号却发现,该快递并不存在,再次质疑时,对方却已经把自己拉黑了。蓝先生发现被骗后向福田警方报案。
接报后,福田分局反诈攻坚队经过侦查,迅速锁定该案嫌疑人的身份和落脚点,并串并了多起案件。因嫌疑人身在外地,福田警方将案件情况通报给当地警方。2月12日,当地警方根据福田警方提供的线索,成功抓获嫌疑人宋某某(男,23岁)。经审讯,宋某某对其在互联网上虚假销售口罩诈骗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宋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福田警方提醒
虽然口罩紧缺,但广大市民不要轻易相信网络社交平台上陌生人发布的口罩销售信息,避免上当受骗。此外,对于利用群众急需口罩的心理实施诈骗以及其他涉疫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予以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相关案例
广州一男子借售卖口罩诈骗获刑4年并处罚金
据新华社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3日发布一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案件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借疫情诈骗等犯罪。多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截至2月12日,广东全省法院累计受理此类刑事案件20件,分别按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并以视频方式及时公开开庭审理。
典型案例:自2020年1月26日开始,被告人韦某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群众对口罩迫切需求的心理,在微信群内发布可低价订购KN95型号口罩的虚假信息,并用虚假的医疗器械企业营业执照和快递单号,先后骗得5名被害人款项共计12.25万元。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韦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广东高院还公布了涉制假售假、抗拒疫情防控等其他刑事案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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