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出台优化规划用地审批服务效能携手企业稳定发展共度疫情难关若干措施 疫情防控项目可优先安排 手续完善的储备用地

增城日报 2020-02-11 11:43

本报讯 (记者刘玉娴)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获悉,为降低企业疫情影响,帮助企业稳定发展共度疫情难关,增城区出台《优化规划用地审批服务效能 携手企业稳定发展共度疫情难关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优化用地审批手续、采取绿色通道审批模式、实行不见面审批等方面提出了优化规划用地审批服务效能的若干措施,期限从2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

《措施》明确,针对疫情防控相关的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医疗卫生、医疗设备机器集成电路、能源保障产业项目,可优先安排使用手续完善的政府储备用地。而涉及新增永久建设用地的,可以申请先行使用土地,同步办理相关规划、土地征收和农转用手续(并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针对疫情防控及其关联产业等财政投资项目,可容缺受理先行审批办理划拨手续。而其它有偿划拨项目,由用地单位提供按期缴纳划拨价款承诺后,可先行办理划拨手续,划拨价款缴纳期限可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天内。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将主动对接,为项目提供地形图、市政管网、规划道路等基础资料,便于企业开展前期设计。

根据《措施》,为缓解企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压力,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项目采取“平行推进、容缺受理、要件把关、承诺补件”的绿色通道审批模式,如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批复后,可同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承诺在2个月内补齐技术审查意见及相关图纸(包括电子版)。这大大节约了企业项目前期规划审批的时间,加快企业项目建设的进程。

此外,企业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使用手续的,可在疫情解除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延期使用手续,不受证件使用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的限制。

《措施》还明确,与疫情相关的企业或个人不动产登记,可在省、市政务网站发起登记申请,实行不见面审批。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动工、竣工和交地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涉及非即办事项办理的复函、文书等,采取EMS邮寄送达,相关费用由政府支付,企业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通讯联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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