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推广“零到场”服务 多项医保业务可网上办理

增城日报 2020-02-07 10:31

本报讯 (记者刘玉娴)记者日前从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增城分中心(下称“增城分中心”)获悉,为切实保障办事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防止病毒交叉感染,增城区多项医保业务均可通过网上办理、电话办理的方式申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业务。

据了解,打印个人缴费历史、职工医保待遇解冻、退休状态修改、更改选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确认、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确认、生育津贴待遇申领等业务均可通过网办渠道受理。市民只需要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依次选择“广州市—广州市医保局”,进入广州市医保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页面,选择所需办理的业务并根据指引提交申请即可。提交申请后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及时处理,并通过电话或者短信的方式反馈业务受理情况,相关业务无需提交纸质资料即可办结。

同时,异地就医人员通过电话、网上办理等方式均可实现临时备案。增城区参保人如在异地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滞留异地或因工作等原因前往异地,在异地期间如果因病需住院治疗,可以通过上述网办途径(具体为:“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市医保局—行政确认—参保人员申办、取消异地就医资格确认〈异地急诊〉”)或者拨打电话020-87770923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在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均可直接记账结算。

而针对外地来增城的相关人员,如果在外地参保并且在增城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遇到因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而无法直接结算的问题可联系就医的医疗机构向广州市医保中心反馈相关情况,市医保中心将会协助联系相关人员参保地的医保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此外,因滞留异地需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所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或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异地门诊产检或分娩住院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未能直接记账结算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增城区参保人可先自己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并备齐资料,在疫情结束后前往增城区医保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为确保增城区参保人有充足的时间办理报销手续,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增城分中心延长零星报销业务的办理时限,在疫情结束后的1年内均可提交资料办理。

记者还了解到,在疫情影响期间,广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不受原选点限制,增城区参保人可直接联系增城分中心办理转院手续,联系电话为020-82642016。

新闻推荐

增城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暂停对外办公

本报讯(记者黄丽萍)记者昨日从区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即日起全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暂停对外办公,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电子警察...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